2007年11月9日 星期五
第八週 小組課堂報告投影片
本週由「沒有這一組」為我們報告下列三篇文章
Parsons, Talcott and Shils., Edward (1997.) 價值觀與社會體系。收在Jeffrey C. Alexander & Steven Seidman主編《文化與社會》。台北市 : 立緒。
Lipset, Seymour Martin. (1997.) 價值體系與民主制度。收在Jeffrey C. Alexander & Steven Seidman主編《文化與社會》。台北市 : 立緒。
Parsons, Talcott (1997)超越壓迫與危機:迎接一個自由意志的新社會。收在Jeffrey C. Alexander & Steven Seidman主編《文化與社會》。台北市 : 立緒。
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
第八週 作為價值觀的文化:功能論的文化整合取向(美國)
講義下載 http://homepage.ntu.edu.tw/~d91325005/8th.doc
本週(
1.理解Parsons的理論貢獻與侷限
2.理解結構功能論如何看待文化,以及文化觀念的貢獻與侷限
3.銜接下兩週美國社會學對功能論文化觀念的反動
課堂報告:
本週將由「沒有這一組」為我們報告下列三篇文章
Parsons, Talcott and Shils., Edward (1997.) 價值觀與社會體系。收在Jeffrey C. Alexander & Steven Seidman主編《文化與社會》。台北市 : 立緒。
Lipset, Seymour Martin. (1997.) 價值體系與民主制度。收在Jeffrey C. Alexander & Steven Seidman主編《文化與社會》。台北市 : 立緒。
Parsons, Talcott (1997)超越壓迫與危機:迎接一個自由意志的新社會。收在Jeffrey C. Alexander & Steven Seidman主編《文化與社會》。台北市 : 立緒。
思考問題:文化只能是價值觀嗎?用價值觀來處理社會秩序與社會變遷有怎樣的問題,功能論的文化觀到底能不能處理文化變遷呢?當我們對社會價值體系不滿時,功能論認為我們該怎麼辦呢?你同意他們以現代化理論為出發點的診斷與建議嗎?理由何在?
指定閱讀
***Smith, Philip.(2003)文化理論的面貌。第二章,27-46頁。臺北縣永和市 : 韋伯文化。
Alexander, Jeffrey C.(2005)形式意志論與實質意志論。收在蘇國勳、劉小楓主編《二十世紀西方社會理論文選Ⅰ─社會理論的開端與終結》,585-613頁。上海:上海三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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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務必閱讀Smith, Philip.(2003)文化理論的面貌,第二章。至於Alexander的文章,這文章主要是澄清若干對於Parsons的誤解,以及提供對Parsons整體理論的介紹,由於跟文化社會學關係比較遠,老師會教得比較快,所以請同學務必將講義印來,以利課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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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nder, Jeffrey C.(2005)形式意志論與實質意志論。
導言
Parsons的理論的聲譽經歷三個階段變化,在第一個階段,他贏得了廣泛的聲譽,在第二個階段,他在理論與意識型態層面受到曲解與偏見的評價。近來,人們更公允提出批評意見,並認為他提出的中心問題是重要且有意義的。P589
誤解與意志論(Voluntarism)
Alexander認為只用功能論(強訂均衡與共識)來定位Parsons是不夠的。在本文裡,Alexander企圖透過意志論的問題來澄清Parsons的理論,並進一步將Parsons的意志論區分為形式意志論(理論、認識的層面)與實質意志論(經驗與意識型態層面)P587-8。意志論的問題涉及兩種社會理論的長期爭議:一是唯名論╱唯實論(個體╱集體),二是主觀主義╱客觀主義。Parsons在這些理論的立場,常受到曲解,在唯名論╱唯實論方面,交換論與互動論者批評他反個體主義與太過決定論(但是她們卻忽視主客觀問題),在主觀主義╱客觀主義方面,衝突論者批評他太過唯心論,忽略強加在個人行動上的物質限制(但是他們自己卻忽視個體與社會問題)。Alexander進一步指出,這兩種批評都有問題,因為Parsons正確認識到西方社會思想有著個體主義、集體主義的傳統,也有著浪漫主義(主)與理性主義(客)的傳統,並企圖跟各大傳統對話。因此,在形式分析認識論上,Parsons試圖為社會行動設立一個結構,並認識到這些社會行動是包含有經由內化得來、對抗物質條件的提供自主性的主觀理念元素(反駁了純唯名論與個體主義),更利用此一結構建構一個歷史發展模型,以建立說明個人的控制對抗物質與理念限制的標準。P589
形式意志論:理論認識論的綜合
個體主義傳統:來自西方啟蒙傳統,由19世紀功利主義、新康德學派承繼,20世紀則是由互動論、交換論、現象學、存在主義承繼。Parsons批評這個傳統混淆了形式分析與具體分析,犯了經驗主義的錯誤。他認為,形式分析上的個體,乃是由不同力量集合起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規範要素的符號力量。內化的規範指出純粹意志論的不可能,也指出了有限的但極有意義的意志論-->個體自主與物質限制的對抗P590。因此,Parsons的貢獻在於,通過集體主義意義上規範的相互滲透,對個體的自發意志做出了強調(受涂爾幹影響但又超過涂爾幹)。而且,規範的相互滲透(由個體內化過程達成),意味著個體間存在有某種確定的秩序要素(秩序不等於均衡)。基於這樣的澄清,就不難理解下列兩種對Parsons秩序理論的批判是有所誤解:一、Parsons將秩序等同一致性與被動性,不夠注意個體的自主性。二、批判Parsons過於意志論(注意這兩種批判正好對打)。
集體主義傳統:Parsons除回應個體主義,還試圖回應強調物質條件的集體主義(馬派或某些交換論)P592。在此,Parsons通過對所謂「霍布斯秩序問題」在社會學認識論上的缺陷,去回應了這樣的傳統P593。Parsons指出,這種對只關心技術理性的討論,將目的化約了手段,使得外在條件具有無所不包的決定作用。Parsons進一步指出,外在環境的確會產生尋求有效率的行動,但是行動受到符號意義的導引,內在地被規定的方向,因此,行動具有規範性的組成,不能被化約為外在物質條件的反應(這主要是來自Weber的啟發)P594。
至此,Parsons提出他著名的單元行動的說法:1目的、2.情境:a條件b手段、3.判斷目的與情境關連的標準(如規範)。-->單元行動在主客問題上,同時保留了意志論與決定論,在個體與集體上,行動既是個體也是社會的,並同時由規範與物質約束所決定的。基於這種多元因果與價值內化的理論立場,中期的Parsons(文化人格社會、模式變項)與晚期的Parsons(AGIL),企圖進一步發展更完整的描繪社會的理論。
實質意志論:意識型態與經驗的綜合
形式意志論只是Parsons發展實質意志論的必要條件,因此,還必須注意他的社會分化的變遷理論。在此,Parsons明顯具有自由主義的色彩,所強調的是在特殊歷史與社會條件下,如何使個體自由獲得實現,這時個體主義不再是形式分析的集合體,而是以具體的個人為參照點,考察集體約束的性質與個體自主性的程度P598。這種實質意志論策略是為了回應唯心與唯物的理論傳統(內在控制、精神倫理、超驗關懷vs外在提供、物質條件、世俗制度)P598。為了擺脫這種兩難,Parsons認為具體個體的自由是以條件結構的分化與規範結構的分化為基礎的P599。在這個分化的過程裡,經濟、政治、整合、價值維持等社會各功能系統產生了分化(1.獨立的行為標準與制度化的溝通媒介,2.有能力動用其他向度的資源,但只是部分且各自獨立的控制),形成了所謂的制度化個人主義,而且這樣的制度化個人主義的發展還進一步關係到其他三種分化:文化分化、結構分化與心理分化。P600
文化分化(宗教、科學、價值觀):Parsons認為相對物質條件的社會結構而言,文化價值對社會變遷扮演著改造與引導作用(在此,Parsons承繼了Weber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的考察)。在文化分化與實質意志論的關係上,Parsons提出了模式變項提出了普遍主義與特殊主義的二元分類,並且注意到普遍主義的發展是由群體推動,但是可能會引發衝突與緊張的P601-2(澄清對Parsons的誤解)。
結構分化(社會的政治、經濟、整合、價值):結構分化源自於群體間為了擴大行動範圍產生的衝突,主要是四種制度性組織P602:經濟市場體系的分化,涉及資源控制與生產、貨幣媒介,使個體自由、資源生產、權利壓制結合在一起;政治分化確定定了社會的自覺目標的結構裝置,這涉及行政管理的科層組織、政黨、民主憲政的出現P603;整合的維度,涉及公民權、法律結構的分化;價值的維度涉及家庭、學校、同儕、科學等機構的自主性P604。此外,綜合上述的結構分化,Parsons還提出在國族的整合向度--->社會共同體,一種平等的國族連帶,可以用來分析法西斯主義與國族主義在個體自由與社會分化的複雜關係P605。總之,結構分化可以用來處理關於自由的結構性需求與阻礙這種需求的結構矛盾的經驗的歷史理論。
心理分化:Parsons在此結合了Freud與Piaget的個體發展理論,看到文化與結構分化如何為兒童到成人發展階段的影響(情感依賴、自主性的控制)。這裡關注的是社會化的問題,個體如何獲得自主與自制,與社會適應力:核心家庭對道德與符號的灌輸、學校教育的重要性提高等等P606-8。
分化作為一種衝突理論:上述可知,Parsons提出了是一套關於個體自由與個體選擇不斷擴大的變遷理論,因此,他並不是保守的理論家。另外,Parsons對分化過程的強調,雖注意到分化帶來的彈性,也注意到其所導致的衝突的普遍層次的提高,而面對這種制度性的張力,社會可以使用進一步分化與去分化來解決問題,去分化往往會帶來混亂與個人自主性的減少P609。
理論與意識型態綜合的猶疑
上述澄清了許多對Parsons的誤解,但是,必須指出Parsons在理論與意識型態的關係有所猶疑,導致他在形式與實質層面都有重大的矛盾。一、在形式分析上,Parsons太過重視文化與制度領域的價值與規範,忽視了政治與經濟的條件,也太忽視政治、經濟與文化的衝突。此外,Parsons在分析系統間的衝突時,太注重群體的共享價值,而沒有重視群體間的價值衝突。在實質分析上,Parsons並沒有解決他跟自由主義傳統的關係,導致他對社會變遷有著曖昧的態度,這表現在對於異化的問題與個體自主性問題他前後不一的態度,也表現在他一方面支持自由放任的政策,卻又一方面提醒私有財產的社會代價,以及一方面支持民主社會主義,卻又一方面不贊成公有制與在分配制度。這些意識型態立場,卻都不是他的理論必要且邏輯的組成部分。
結論
本文澄清那些對於Parsons理論的批判,並且透過西方社會理論中心地位的意志論,透過相關的二元對立,看出Parsons的貢獻---結合了個體╱集體、主觀╱、物質╱理念等兩難。並且,進一步發展出一套將上述意識型態的解放潛力釋放出來的歷史變遷的分化理論,並提供以實質意志論為基礎的評價標準。